据大众日报消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近几天下发《关于全面推行收房在先制度提升住宅项目交付质量的通知》,其中规定全省新开工商品住宅全面推行收房在先制度,其他尚未竣工交付的住宅项目可参照执行。
《通知》明确,事前收房制度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业主参与,专业保障的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销售的房屋质量负主要责任,负责事前收房制度实施的策划,组织,闭环整改和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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