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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分配预案》已经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0,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9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265,200.00元不分红,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后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保持总分配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股权分配方案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该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足两个月。
二。股权分配计划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0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9万元,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化税率征收)。
每10股0.138000元以内,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派发0.069000元,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三。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6月9日,除息日为2022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派发对象为:2022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的a股股东现金分红将于2022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的现金分红由公司自行分配:首次公开发行前的限售股。
不及物动词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格如果公司支付股息,股份,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在此期间,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地址:中国浙江省台州市温岭东部新区龙门大道5号。
联系人:康雪
八。参考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分红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富泵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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