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智股份6月20日公告,2022年6月8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的函》,被问询六个方面其中,监管函要求补充说明本期主营产品的业务模式,销售及信贷政策是否较上期发生变化如果有,请进一步说明具体变化及原因如果不是,请说明本期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同比上升的原因要求说明前任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安排与本次年度审计的时间安排之间的具体冲突,公司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事项上是否存在重大分歧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补充说明,在公司最近几年来业绩持续下滑,亏损的情况下,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不确定性没有判断依据要求结合收入大幅下降,产能利用率低的情况,说明固定资产是否出现减值迹象以及当期未减值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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