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崔东凯,通讯员牟忠久,陈辰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7号检察建议》工作安排,加强寄递行业监管,最近几天,黑龙江省林峰县人民检察院会同林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治安大队,县交通局联合走访了该县多家寄递企业和经营网点,走访中,林峰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向寄递企业和经营网点负责人宣讲了《7号检察建议书》制定的背景,目的和主要内容,要求各寄递企业和经营网点开箱,核对核实寄件人身份信息,然后实名寄递提醒寄递企业,经营网点负责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对毒品,枪支弹药等常见违禁品识别的培训学习,提高警惕,从源头上杜绝寄递违法犯罪的发生,坚决守护寄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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