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全面恢复现场招聘会促进复工复产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满足人力资源市场供求需求,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提供稳定就业的积极作用,结合北京市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办公室发布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总体方案》,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1月8日起全面恢复现场招聘会
通知,尽快完成恢复现场招聘会的各项准备工作2023年将举办常规招聘会具备举办招聘会资格的机构,2022年12月尚未完成备案的,在1月20日前备案,按正规招聘会管理,1月20日前未备案但需要组织的招聘会,一律按不定期招聘会管理招聘会备案后,办公室应当与备案所在地的区人社部门确认备案事项各区人社部门要及时汇总招聘会信息进行备案,并在区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现场招聘会恢复后的首次信息发布应在1月31日前完成
通知明确,严格执行现场招聘会各项安全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对招聘会的安全负责,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招聘会的安全责任人组织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主动接受人社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制定组织实施措施,应急预案和安保工作方案,核实参加招聘会单位和招聘简章的真实性,合法性,提前向社会公布招聘会信息,管理招聘会各项活动,确保招聘会活动安全有序
按照《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监测与预警工作方案》,严格管理北京市联防联控协调办公室,根据疫情风险评估和预警分级,结合首都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分类落实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应对措施。
各区人社部门要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应急预案,督促组织机构落实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落实现场招聘会日常检查制度,重点检查组织机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和招聘信息合法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办公室及时整改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约谈提醒
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招聘会在促进劳动者复工就业中的作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主动对接复工复产期间面临用工荒压力的产业单位,充分调动现有资源,举办行业性,专业性招聘活动,提供多元化,精准化对接服务要针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企业经济性裁员或分流职工等,挖掘岗位,组织开展具有不同群体特点的招聘活动,促进各类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各区人社部门要积极动员辖区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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